红寺堡区第三中学2014年初中毕业生
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安排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14年初中毕业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要求,确保红寺堡区第三中学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试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红寺堡区2013年初中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安排》(红教考发[2014]8号文件)精神,现将红寺堡区第三中学2014年中考综合素质测试(除体育、信技)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成立初中毕业升学综合素质测试领导小组
组长:王晓龙
副组长:李学宝 马晓岚 暴怀勇
周自存 刘明辉
成 员:杨万福、安海燕 初三各班主任、英语老师和理化生老师
二、考试时间及测试地点:
(一)英语口语交际能力测试:5月12日---5月13日
测试地点:多媒体三
具体安排:5月12日上午8:00-12:00 初三1班-4班
5月12日下午3:00-6:00初三5班-8班
5月13日上午8:00-12:00 初三9班-12班
5月13日下午3:00-6:00初三13班-16班
(二)理化生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时间:5月16日--17日
测试地点:理化生实验室
具体安排 5月16日上午8:00-12:00 初三1班-4班
5月1116日下午3:00-6:00 初三5班-8班
5月17日上午8:00-12:00 初三9班-12班
5月17日下午3:00-6:00 初三13班-16班
(三)综合测试 (品德与素养、表现与特长)
由班主任根据平时表现打分
三、工作人员安排及检录人员安排:
(一)英语口语交际测试人员安排:
具体负责:李会忠
成员:初三英语老师
(二)实验操作人员安排:
物理:刘永强(具体负责)周自存、剡红、张嘉玮、妥贵东
化学:王彦彦(具体负责)杨晓芸 马晓岚 许鑫 李彦秀 张雨凤
生物:杨亚宗(具体负责) 周丽蓉
各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按时参加考试,并做好各班学生的各项工作。
四、考试项目及分值:
(一)英语口语测试,总分15分。
(二)理化生测试分值:总分10分,折合中考分15分。
其中物理:4分;化学4分;生物2分
五、试题与评定标准
评分标准参照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项目的成绩评价标准》
六、组织工作及要求
1、监考人员、工作人员必须公正、公平、准确评定考生成绩,严禁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。如发现在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。
2、各测试完成后,将文本和电子版由班主任汇总后交到教务处
3、政教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
4、所有监考人员、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证,并与考试时间30分钟前到岗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。
红寺堡区第三中学
2014年5月8日